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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

责 任 清 单

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每年初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签字背书。

3、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部署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工作机制

4、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主体责任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5、建立学院党委向校党委、校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包括定期报告(每年12月底,报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如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专项治理活动等)、即时报告(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等问题即时进行报告)等制度。

6、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依法限权、用权,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清理已有制度,扎牢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廉洁性和实效性。

强化宣传教育

7、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教师集训会议2次。

8、以“党风党纪教育月”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观看2部警示教育片、听2次廉政党课、签订1份廉政承诺书、组织1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办1期廉政宣传专栏。

9、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教育工作,举办活动需撰写新闻稿件。

规范选人用人管人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

11、加强干部的培训与学习,注重后备干部的储备与培训。

12、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推行约谈提醒制,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干部进行随机约谈。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

责 任 清 单

深化作风建设

1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改。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禁止高校教师师德进行行为“红七条”, 将师德考核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评优评先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15、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懒政怠政行为。

加强源头治腐

16、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方针,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17、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工作审批流程,坚持决策、执行过程集体监督。

18、扎实开展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21、规范本单位经济活动立项的程序、审核、论证的要求、审批的权限和程序,以及经济活动审批责任的查究等。

支持执纪执法

22、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领导的直接责任。

23、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防止问题升级。

做好表率引领

2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基层、接受监督,制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25、定期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相互帮助,增强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

责任主体

责任人

责 任 清 单


张纳新

1、牵头落实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交办任务等方式作出安排部署。

3、每年主持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2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学院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和处室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4、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领导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支部专题工作会议、干部教师集训会议为载体,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教师队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亲自讲1次廉政党课。

6、健全干部选任、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经费预算与审批、修缮工程规划设计预算与招标实施验收、物资采购、津贴分配、招生就业等监管制度并监督落实;

7、对学院党务科室干部选任、考核奖惩、党内评优评先、党务公开、党支部考核与奖惩、学生各类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学生经费使用、辅导员和班主任履职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8、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违反“四风”、“师德师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当好廉政表率,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公开承诺,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10、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每年与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扎实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带头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科学规律办事,秉公用权。

12、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3、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责任主体

责任人

责 任 清 单

马明

张笑莉

刘红波

杨黎明

杨军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研究部署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组织和党委书记交办的工作,履行行政院长职责的同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梳理分管领域重要腐败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做好风险防控。

3、对分管科室和联系系(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4、不定期向党委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6、积极指导分管系室、科室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监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7、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分管教研室、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8、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线索和突出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对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控管。

9、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0、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的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1、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评议。

12、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责任主体

责任人

责 任 清 单


马明

对学院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国际交流等工作负总责。

对学院的人事调配、人员聘任、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工资津贴分配、考核奖惩、行政经费使用、学术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刘红波

对学院的本科教学、招生、教师培养等工作负总则。

对学院的教学经费运行、体育专业本科招生和研究生招生、示范教学、教学竞赛、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教师培养和教师业务考核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张笑莉

对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经费使用、教练员评聘等工作负总责。

对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经费使用、教练员评聘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

杨黎明

对学院的财务运行、科研平台和学科建设等工作负总则

对学院的财务运行、财务预算和决算、科研经费、科研平台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研成果鉴定、成果奖励申报、专利申报,重大科研成果奖励推荐、开展产学研合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负监督责任。

杨军

对体育场馆的人事、财务、后勤等经营运行工作负总责

对体育馆的财务、人事、行政、后勤、外联、器材设备招标采购、日常服务、经营运行、对外接待等事务及其综合业务协调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