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12号)和《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0〕28号)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太极拳学院)本年度的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与成员
1.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明 张纳新
成 员:杨黎明 马志洋 刘红波
孙玉景(辅导员代表) 张军鹏(教师代表)
胡建平(班主任代表) 李爱增(教科办代表)
秘 书:李娟
2.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监察工作小组,具体监督推免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涛
成 员:冯莉 杨瑞雪
(监督电话:3987833,联系人:韩涛18336869997)
二、推荐对象与指标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学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推荐2人;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推荐1人。
三、推荐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方可推荐: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全面发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相关学术不端行为。
3.品德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未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5%,且无曾不及格课程。
四、学业排名积分办法
综合积分=平均加权学分成绩*90%+综合素质成绩*10%。
其中: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2*学分2+...+课程成绩n*学分n)/(学分1+学分2+...学分n);综合素质成绩=∑A1∽A7,当∑A1∽A7超过100时按100取值;综合积分、平均加权学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素质成绩计分规则:
A1.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计10分;本项最高计10分。
A2.获国家级奖学金一次计3分,获校级奖学金一次计2分(奖学金获得以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发文为准,不含院级),该项最高计6分;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计2分,该项最高计4分;本项最高计10分。
A3.学生在学期间服过兵役的(有退役军人证),计10分;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计10分。本项最高计20分。
A4.在校期间,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通过日语、俄语全国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本语能力N2级别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计5分;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通过日语、俄语全国六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本语能力N1级别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A5.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理工大学且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计10分;本项最高计10分。
A6.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理工大学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计5分;本项最高计5分。
A7.代表河南理工大学参加《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国家级A、B、C类和省级A、B类赛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者,根据其获奖级别、等级、排名按附件1、2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A类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3个等级进行计分,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国际赛事按国家级B类赛事对待)。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文件学习、宣传及受理申请阶段(9月8日-9月9日):
(1)体育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教科办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由党政办等组成监察工作小组,具体监督推免工作。各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责任单位:教科办、学工办、党政办,责任人:李爱增、黄会娟、韩涛。)
(2)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向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宣讲。(责任单位:学工办,责任人:黄会娟。)
(3)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在教务处主页的“常用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责任单位:学工办、教科办,责任人:黄会娟、李爱增。)
2.选拔、推荐阶段(9月10日-9月11日):
学院审查学生的推免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责任单位:教科办、学工办、党政办,责任人:李爱增、黄会娟、韩涛。)
3.材料提交、复核阶段(9月12日-9月13日):
学院将拟推免生资格名单、学业排名积分及相关材料(包括《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1份,学院审核过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于9月12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汇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核后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的结果进行公示。(责任单位:教科办,责任人:李爱增。)
特别提醒:资格名单中的学生专业等学籍信息以学信网为准。
4.公示阶段(9月14日-9月23日):
(1)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主页上以及学院楼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责任单位:党政办,责任人:韩涛。)
(2)公示期内,学院将认真受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报告和异议处理情况一并报教务处。(责任单位:党政办,责任人:韩涛。)
5.资格名单上报(9月24日前):
学院报送推免资格名单经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按时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6.网上报名及复试工作(以国家公布的推免工作时间为准):
(1)省招办审核通过的推免生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支付,填写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完成报名工作。
(2)接收单位审核通过后发布复试通知,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复试。
7.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以国家公布的推免工作时间为准):
接收单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送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六、有关要求
1.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推荐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人推免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已取得资格的推免生应按国家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凡私自另报名参加考试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3.因延期开学暂未返校的学生在提交申请表时,除了提交电子表格之外,同时应提交在申请表正反两面分别手写签名的扫描件,纸质版待返校后提交。
体育学院(太极拳学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