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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的相关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9-16     浏览次数:

为保证年度体质健康测试顺利开展。现做如下说明:

1、请学生相互转告登陆校园网最新公告,落实本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和测试教师;

2、测试时间采用统一安排和师生互约相结合的方式,体质中心和测试大厅在上班时间一直开放。(注:师生可以互约改到其它时间段进行测试,比如可以预约在上午或下午第一大节及周六(日)进行测试,但不允许改约在统一安排的其它班级正常测试的时间段,由于本时间段已安排10多个班级,避免扎堆。)

3、请各班班委看到本通知后及时(提前)联系测试教师互留联系方式,落实具体测试时间段组织本班学生如期测试,并通知同学携带“一卡通或身份证”(只允许一卡通或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以备检查。

4、为保证学生及时获知相关测试通知,特请各学院尽到告知义务,通知本学院所属学生落实测试事项;

5、需要办理缓考、免考的学生,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6、今后成绩核对、更正、补考等后期事项,均到体质中心进行落实,关于成绩的查询、办理缓、免以及相关奖罚政策的咨询,可直接在最新公告查询含有“体质”二字的相关“实施方案”通知。

7、为营造良好的体测环境,请勿在测试大厅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打球、脚踏墙壁或坐垫等;师生要爱护公物,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仪器,谢绝学生私自进入仪器放置区域或乱动仪器。故意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仪器价格每副100—3600元不等),对于在测试大厅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打球、私自动用仪器、脚踏墙壁或坐垫等不良行为者,每次将给予5—10元罚款。

8、若有疑问,请咨询体质健康中心(电话:3987416)。

详见如下:

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体育学院(太极拳学院)体质中心

2011年9月10日

学生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一、测试对象

本(专)科日校生(人才班除外)。

二、测试项目

表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序号

测试项目

分值

1

身高

10分

2

体重

3

肺活量

20分

4

1000米(男)

800米(女)

30分

(此项不及格者,总成绩最高以59分计)

5

立定跳远

20分

6

坐位体前屈

20分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班级测试时间及测试教师

在体质中心统一分配的时间段,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体育教师负责测试,具体安排见年度测试通知。

注意:统一测试时间与师生预约相结合(测试教师和测试班级学生可以根据双方机动时间,进行预约调换测试时间段,但不允许占用安排的其它测试班级时间段,以免扎堆)。

2、测试地点

东体育场(体质测试大厅、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测试过程中应充分发扬公平、拼搏、互助的体育精神。

2、班长和体育委员应及时联系测试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测试。

3、测试时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如有作弊,将作弊学生上报教务处,以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4、中长跑等集体进行测试项目,要求测试学生必须穿统一颜色号衣,号衣由测试教师统一配发。

5.为了妥善预防各种传染疾病交叉感染,在肺活量测试吹嘴使用过程中必须人手一个,不准相互借用。

6、测试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测试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本人负责测试。

五、成绩录入及核对

1、成绩录入及计算:测试教师《标准》测试完成后,请测试教师和班级班长签字后,教师及时把成绩单送交体质健康中心。

2、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确保奖学金评定和各项毕业工作顺利开展,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指导中心”将统一录入、计算、汇总学生测成绩,并以通知形式挂于校园网最新公告以备学生及时核对,若学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质健康中心进行落实。学生并查看自己的成绩是否及格,若不及格,应关注“统一补测”通知,否则即为成绩有效。

六、关于免试、缓考、缺考、补测与奖励

1、免试

如有身体原因,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请提前开具医院证明,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操作过程:

学生本人在校园网最新公告“实施方案”中下载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申请表”,或在体育学院网页下载中心中下载,由本人如实填写,并附医院证明材料。首先,由体育任课教师或测试教师签名,然后到体育学院“体质健康中心”签字并存档。

注:学生免试申请单与医院证明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毕业档案中。

成绩处理:

凡被允许本年度免试的学生,本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以“0”分处理,但学生有资格进行评优、评先和奖学金等评定。

2、缓考

由于疾病、实习等原因,在测试时间段不能如期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在测试前,向测试教师说明缓考原因或提交相关缓考证明,测试教师在测试单据上提前备注“缓考”字样。

注:缓考必须在补测时间段或补测时间段前完成补考,缓考时间不得超过本学年时间段,否则,本年度成绩以“0”分计。

成绩处理:

凡被允许缓考的学生,本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以补考测试成绩计。

3、缺考

在测试时间段,无故缺考学生可以参加补考,但其补考成绩最多以60分计。

注:缺考考生必须在补测时间段或补测时间段前完成补考,补考时间不得超过本学年时间段,否则,本年度成绩以“0”分计。

4、成绩录入

测试教师应以“测试方案”通知要求及时把测试成绩单上交体质健康中心,有体质健康中心负责统一录入、计算、审核、上报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

注:在成绩录入的过程中,应允许学生单项项目缺考或缓考,教师可不关注学生是否及格与否,应如实填写所有学生的测试项目成绩,缺考项目不填写。

5、成绩核对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确保奖学金评定和各项毕业工作顺利开展,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指导中心”将统一计算、汇总学生成绩,并以通知形式挂于校园网最新公告以备学生及时核对,若学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质健康中心进行落实。学生并查看自己的成绩是否及格,若不及格,应关注“补测”通知。

6、补测

《标准》成绩不及格、缺考和缓考者,体育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补测,补测事项以通知形式挂于校园网最新公告。

注:凡补考,只针对本年度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其个别或所有项目(以学生补考意愿)进行补测一次。成绩及格者或往年成绩不及格者,不进行补测。

7、奖励

根据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我校凡课外活动考勤达到108次/年总成绩加5分外,其余不予加分(考勤数据以一卡通考勤统计数据为准)。

七、关于体育“成绩”的解释与说明

1、“体育课”成绩

学生体育课在一二年级共四个学期为必修课,在必修课期间年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学生的本年度相关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以及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等,雷同学生其它专业必修课不及格情况处理办法处理。

“体育课”成绩计算方法:

技术20%+专项身体素质20%+理论成绩+平时成绩+耐力

2、《标准》成绩

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年度测试,年度成绩75分以下者(不包括75分),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奖学金等评定资格。

其毕业《标准》成绩年度均分未达到50分者,以肄业处理。

毕业《标准》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毕业《标准》成绩,以毕业年度成绩占50%加前几年度均分的50%计算。

例如:

毕业《标准》成绩 = (大一《标准》成绩 + 大二《标准》成绩 + 大三《标准》成绩)÷ 3 × 50% + 大四《标准》成绩 × 50%

注:以四年制本科学生为例。

3、体育成绩

学生本年度“体育成绩”包括:本年度“体育课”成绩和本年度“《标准》成绩”成绩两个部分。

体育成绩计算方法:

体育成绩 = 年度“体育课”平均成绩 × 40% + 年度“《标准》”成绩 × 60%

注:这里以大一、大二开设体育必修课的年级为例,未开设体育必修课的年级以“《标准》”成绩作为学生年度“体育成绩”。

八、其他事项

1、安全保障

为了便于及时处理测试工作中的突发事故,保障测试工作顺利开展,在测试期间至少安排2名保安人员分别在新体育场南北入口维持测试秩序,同时安排2名校医做好临场急救准备。

2、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请及时于测试现场向负责领导提出,过期不予处理。

体育学院(太极拳学院)体质中心

201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