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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三育人 评选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6-23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河南理工大学

2009—2010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安排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党文〔2006〕92号),现将评选2009—2010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具体评选条件按照《河南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党文〔2006〕92号)的规定执行。

2.评选活动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各党委(党总支)按照在职教职工总数20%的比例评选出本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总数的7%。

3.各单位推荐的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原则上应为2009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

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0名)由河南理工大学“三育人”活动领导小组在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评选对象必须为专职教师,每个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一人。

5.请各党委(党总支)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及“河南理工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审批表”(均为一式两份,推荐的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候选人应同时填写两个审批表),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人员名单及其审批表报送校“三育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号综合楼403房间,电话:3987102)。

6.校“三育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及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进行评审。

7.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最终结果由校“三育人”活动领导小组报校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2.河南理工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审批表

河南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