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放假安排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五一”放假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日-3日放假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正常休息,5月3日(星期一)调休。
二、5月4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三、5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上午上课时间不变,下午及晚上调整为:第三大节15:00-16:50,第四大节17:00-18:50,第五大节(晚上)19:30-21:20。
“五一”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并做好安全稳定及卫生防疫工作。
党政办公室 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