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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8-31     浏览次数:

太极拳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

推免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3]25号)和《〈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豫理工教[2025]34号)执行。为切实做好河南理工大学太极拳学院本年度的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与成员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组织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成员构成如下:

    长:张纳新

    员:刘红波 王柏利 史  明 王国亮 樊卫星 李爱增 任晓旭 邓正龙 邱  杨澳伟

纪委监督:马志洋 韩涛

监督电话:0391-3987839

    书: 

2.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成员构成如下:

    长:马志洋 王国亮

    员:李爱增 樊卫星 杨澳伟 韩志强

纪委监督:韩 

监督电话:0391-3987839

录音录像:任晓旭

二、推荐对象与指标

推免对象为学院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学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推荐5人;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推荐2人。

三、推荐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全面发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相关学术不端行为。

3.品德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获得学分课程“学业加权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5%,且无曾不及格课程。

四、综合评价成绩积分办法

1.综合评价成绩积分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积分=学业加权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其中:学业加权成绩=(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2*学分2+...+课程成绩n*学分n)/(学分1+学分2+....学分n);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1+A2,当A1+A2超过100分时按100分取值;综合评价分、学业加权成绩、特殊专长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积分规则:

A1.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老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第二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理工大学的,予以计分;每篇按作者贡献度×基础分20分进行计算。作者贡献度以联合发表论文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为参考。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A2.自2026年1月1日开始,第五部分综合评价成绩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2项按如下方式计算:

(1)学生作为主要成员代表河南理工大学参加依据《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豫理工教〔2025〕24号)认定的国家级 A、B、C、D 类竞赛项目(全国赛)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者,根据其获奖级别、等级、排名按附件12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A类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3个等级进行计分,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

(2)学生在 2026年1月1日前获得的学科竞赛奖项,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3〕25号)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

专家审核小组的工作要求: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焦点聚集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校、学院网站上公示。答辩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的,可以报校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2.以下情况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积分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考虑。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退役军人证)、参加支援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

(2)特殊学术专长A1、A2项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以及学生以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的其他科研成果、竞赛奖项。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文件学习、宣传及受理申请阶段(826-30日):

(1)太极拳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教科办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各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责任单位:教科办、学工办、党政办责任人:李爱增、杨澳伟、韩涛。)

(2)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向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宣讲。(责任单位:学工办责任人:杨澳伟。)

(3)满足“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如实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于8月31日前按规定报送到学工办,同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责任单位:学工办、教科办责任人:杨澳伟、李爱增。)

2.选拔、推荐阶段(9月4日):

(1)学院按照“推荐条件”审查申请学生推免资格。(责任单位:专家审核小组责任人:马志洋 王国亮、李爱增、樊卫星杨澳伟。)

(2)学院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积分办法“对申请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复审。(责任单位:教科办、党政办、学工办责任人:李爱增、韩涛、杨澳伟。)

3.材料提交、复核阶段(9月7日):

学院将拟推免生资格名单汇总表学生的资格申请表(附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相关实证材料复印件)于9月7日下午12点前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推荐条件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核后反馈给学院。(责任单位:教科办责任人:李爱增。)

4.公示阶段(9月10-17日):

通过复审后,9月10-17日教务处和学院同时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并接收质询、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5.资格名单上报:

公示无异议并经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审定无误后,由研究生院按时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1.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对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在审核时要从严把握。

3.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获批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并按国家规定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不得私自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6.本办法制定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7.本办法由太极拳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太极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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